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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技术改造项目 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体系认证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812房
  •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技术改造项目 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体系认证
  •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
  •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奖励补贴

    广州市按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分为三档:

    1、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以下的:奖励30万元

    2、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1000万之间的:奖励50万元

    3、研发费用投入在1000万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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