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著作权的定义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二、软件著作权的作用:
1、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例:软件产品登记(减企业增值税),软件企来认定(减企业所得税)。
三、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流程

① 指导客户准备著作权登记时所需要的全部申请文件
② 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
③ 版权登记中心在规定的期内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④ 版权中心在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予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发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四、需要准备的文件
1、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
2、委托书
3、著作权归属协议
4、计算机源程序
5、软件说明书
◆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
◆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注:申请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可以到软件登记申请须知中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和《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 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同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 著作权人为香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注册登记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 并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
◆ 著作权人为台湾企业法人的,需出示经台湾法院或公证机构认证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台湾法人证明》。
五、注意事项
◆ 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全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全称应填写一致。可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 + 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的命名规范;(目前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结尾的软件名称可以申请,如以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软件名称需慎用)
◆ 申请登记软件的版本号。(版本号应按规范填写,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